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柴火堆熊熊燃烧,但戈隆.温布顿感受不到多少热度。
虽然这已经是牛皮缝合而成的大帐篷,底部一圈也用土压得严严实实,理应没什么漏风的地方,可他仍觉得浑身冰凉,特别是脚趾,冻得都快失去知觉了。
“这该死的地方,撒个尿都能结冰,”他吐了口口水,站起身,双手扣住桌子两边,用力一抬,手背上顿时青筋暴起,一张六尺见方的实木方桌生生离开了地面。
把桌子往火坑边一放,戈隆才感觉舒服了不少。他脱下鞋子,将脚板撂到火堆上烘烤,手中摊开张纸卷,继续写未完的信。
写到这儿,戈隆.温布顿放下笔,甩了甩有些酸麻的手。说来奇怪,握着十五磅的双手剑能挥上一整天,而抓着笔才写了这么点字就觉得累了,他自嘲地笑了笑,我果然还是适合干些粗人的活。
接下来的内容让戈隆犹豫了,他不知道该不该把真实打算告诉莉芙亚,停顿片刻后,他还是决定写下去。如果计划顺利的话,这封信送到之时,他应该已经抵达灰堡王宫。
他小心翼翼地将信折好放入信封,再用蜡油封口。检查数遍后,他敲了敲桌子,帐篷外很快走进一名亲兵。
“将这封信,送到寒风岭的玫瑰手里。你不必日夜兼程,也不用骑马,打扮成普通旅人,搭乘往返于两地的商贸车队过去吧。只有一点你要记住,这封信必须亲手送到。”
“是,王子殿下!”
“很好,你去吧。”戈隆挥走亲卫后,干脆坐到了桌上,两只脚一齐悬在火坑上。
这样一来,自己便没有退路了。
他闭上眼睛,回想起儿时的情景。那时候自己带着二弟三妹,在王城花园里玩捉迷藏,三妹摔倒了两人硬是要陪着她摔一次才作罢。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三人渐渐变得像现在这样陌生了?
戈隆摇摇头,将纷杂的思绪抛开,多愁善感不适合自己,他想,这些迷惘终究会有一个答案——在自己坐上王座之后。